发布时间:2025-10-15 18:00:27    次浏览
微信公众号:wutongshuxiabwt文/梧桐小编经济下行压力下,国资控股上市公司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虚增巨额业务收入被立案调查,重大资产重组被迫终止,又将面临投资者索赔,真是够悲催的!10月12日,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281)发布三则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的内容为 2014 年贸易收入疑虚增事项。而由于被立案调查,公司筹划的重组事项终止。查阅过往公告可知,公司虚增收入11.47亿元,而根据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33.7亿元,同比增长6.32%,净利润同比实现扭亏。太化股份虚增收入的金额达到2014年度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上级考核指标成虚增动机太化股份控股股东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48%。而山西省国资委全资持有太化集团。太化股份今年1月29的一则公告掀开了太化股份虚增收入的一幕。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15年三季度对会计事务所延伸审计到本公司。在检查中认为太化股份2014年出于完成上级考核指标等目的,通过虚拟贸易虚增收入达11.47亿元。太化股份在公告中解释了上述贸易形成的原因、情况及对公司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我公司贸易业务是公司根据政府西山综合整治要求,从 2013 年主要化工生产装置全部关停以后,在转型发展过渡的特殊时期,维系原来企业多年建立起来的上下游优质客户资源,为企业将来搬迁、投产后有稳定的购销客户资源,实现企业的快速转型,同时为安置下岗职工,维护社会安定,承担社会责任和实现社会效益,寻找实现新的利税增长,而开展的特殊时期的业务工作。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受市场因素及对贸易工作缺乏经验等因素影响,存在不规范现象,诸如:因生产装置关停后流动资金紧张,贸易业务流动资金短缺,造成贸易业务毛利点比较低;由于市场采购、销售价格变化波动较快,在市场下行时,若不及时止损,会形成更大损失,因此造成贸易业务有赚有赔;为了降低运输、仓储成本,减少亏吨等物流损耗成本,我公司贸易业务在洽谈时,明确运输等成本由客户承担;贸易业务结算以银行承兑汇票为多;贸易业务缺少暂估入库核算流程,因此工作人员未及时按实际业务完成时间填写出、入库单,存在商品出入库时间晚于买方收货确认时间等问题。公司从检查后对此项业务开展加强了管控措施,建立了完整的购销合同、资金收付、发票、收发货确认函(货权转移)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坚决按贸易规矩作业务。目前公司仍在进一步自查上述业务并在不断完善工作,也待监管部门的核查。 2016年1月28日上午,山西监管局就公司1月27日披露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评价函(2016)48号通知中有涉及本公司虚增贸易收入11.47亿元事项,来公司送达“关于对本公司相关收入事项的关注函”,同时展开对此事项的核查。从上述公告解释中,太化股份似乎不承认虚增贸易业务收入,更象找理由解释贸易业务亏损。不过,在历经9个月后的10月11日,太化股份等来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被立案调查,筹备中的重大资产重组被迫终止太化股份在公告收到调查通知书同时公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的规定,公司因涉嫌违规被立案调查,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太化股份2016年8月27日发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根据终止重大重组公告的说明,本次交易初步确定主要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该交易处于初步阶段,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论证、沟通。本次交易方式可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标的资产行业类型是文化旅游行业。投资者索赔渐行渐近太化股份2014年业绩在预盈公告中预测,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00万元,盈利的原因,公司的解释是:“2013年7月份为配合山西省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氯碱分公司生产装置实施了关停,由于氯碱化工行业2013年市场低迷出现大幅亏损,关停后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企业关停政府给予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补贴等费用;公司盘活资产、根据资产的特性,年内分别向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管辖的太原市排水管理处转让了供水分公司部分资产,向阳煤清徐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了本公司持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污排放指标,取得一定收益。”但是,在随后发布的2014年年报中,净利润则显示为约1910.6万元,是预告业绩的近500%。针对这些差异,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函公司,要求解释贸易业务的更多细节。太化股份最终披露的净利润大幅增加,很可能与虚增11.47亿贸易收入有关。一旦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调查确认,太化股份必将迎来投资者的索赔。按照法律规定,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期间买入太化股份且在2016年1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属于有权提起索赔诉讼的投资者。2015年4月28日,太化股份的收盘价8.66元,1月27日的收盘价5.23元,期间最低价4.6元,最高价13.66元。2016年8月26日停牌价格6.8元,一旦恢复交易,势必补跌。部分高价区域买入的投资者可能损失较大。